提示牌内容:
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提醒购房人:
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:
一、请您将定金、预付款、首付款等购房款项直接、足额缴纳到所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,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存任何形式的购房资金。
二、请您在缴纳购房款后及时与开发公司签定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
三、开发企业应当自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签订之日起30内到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,请您及时索要并留存所签合同。
四、购房人可凭打印合同时设置的密码和合同号,进入汉中市房产交易资讯网( http://www.hzfjw.com)查询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,对所购商品房实施跟踪管理。
咨询投诉电话:
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:0916-2519317
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:0916-2220910
制作要求:
1、红底黄字,标题字体为黑体加粗,内容字体为宋体,标题比内容字体大两个字号,尺寸为长1.5米、高1.0米。
2、固定悬挂于销售场所醒目位置。